mesmes 发表于 2017-8-22 20:10:55

【转】关于郭敬明。致所有人

李枫 2017-08-21 20:00:52

​​         我从小热爱创作,渴望出版自己的小说,2008年的时候在网上看到郭敬明和长江文艺出版社一起举办的“第一届文学之新全国新人选拔赛”,那时知道郭敬明抄袭案败诉,对他没有好感,但是看上去他依然在网络上生龙活虎,并且长江文艺出版社也拉来了许多中国著名作家加持,这两点影响了我的判断,参加了比赛,签约了郭敬明公司。
         之后出版了第一本书《燃烧的男孩》,开始参加签售,那时刚好郭敬明的小说也出版,因此一起去签售。
         在四川成都的签售,我被安排与一位工作人员一起住,郭敬明自己住一个房间,当天他说他不想一个人住,让我和他一起住,那时我是将他当作一个前辈来看待的,那时的网络上也有关于他性取向的风言风语,但他自己从未承认过,因此那时的我不能确定。
         我和他一起住,房间有两张床,我们各睡一张。
         当天晚上他就来到我的床上,把手放到我的身上,我抓住他的手腕,他尴尬地笑了一下,回到了自己的床上。
         第一天就这样相安无事了,我以为我的态度能够让他明白,结果第二天他仍不死心,居然还想给我口交。恶心至极。
         第三天我就不和他一起住了。
         他已经对我构成了性骚扰和性侵犯,曾经咨询过律师,律师说目前中国的法律里,同性性侵犯犯罪是空白,而且这样的犯罪取证困难。
         郭敬明的世界是一个淫乱的世界,他经常性骚扰、性侵犯签约到他公司的男作者、公司的男性职员,据我所知的就有五个人,我不知道的就更多了,在我知道的人里面,有一位,一个直男,一表人才,我很欣赏他,并且他当时有女朋友,有美好和稳定的生活,结果遇见这种事,他早已离职了,我为他感到可惜。
         希望社会各界的朋友们能够与我一起探讨应该如何处理这些事情。谢谢大家。

http://weibo.com/ttarticle/p/show?id=2309404143273538153954#_0


郭敬明
39 mins agocome from iPhone 7 Plus
1.完全捏造。2.已让律师处理。 ​​​​

frelia 发表于 2017-8-22 20:25:01


还有这种操作...

mesmes 发表于 2017-8-23 21:02:57

刚才手机浏览器的百度整版都是……
据说律师还没来口。

路克大魔王 发表于 2017-8-24 23:23:04

所以完全捏造和已让律师处理是什么梗?

mesmes 发表于 2017-8-24 23:55:05

路克大魔王 发表于 2017-8-24 23:23
所以完全捏造和已让律师处理是什么梗?

应该就是声明?如果使梗那……可能他们突然青春了……

路克大魔王 发表于 2017-8-25 15:39:29

mesmes 发表于 2017-8-24 23:55
应该就是声明?如果使梗那……可能他们突然青春了……

感觉这几天微博上都是这两句话。
估计又是郭比特人什么事被扒出来挂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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